各单位联络秘书您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的规定要求,沈阳市医师协会承担对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但二年内未进行注册的医师进行培训。现将2020年培训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培训对象:凡是获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后二年内未注册、中断执业时间满二年后申请执业的医师。
2、培训内容:根据有关文件,按《沈阳市执业医师上岗培训》学习材料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培训。
3、学习形式:待定。
4、考试考核:学员学习结束后,对学员进行统一考试考核,成绩合格后方可办理注册手续。
5、经费:按照市有关规定收取,作为讲课费、场地费、办公经费及学员考试考核等费用,费用待培训结束后收取。
请各单位通知有关人员于5月12日-5月19日每天9:00-11:00、13:00-15:30携带本人医师资格证(紫色皮)及本人身份证到市医学会继教办(沈河区小西路64-1号)报名登记,培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22742755
联系人: 吕顺丽
沈阳市医师协会
2020年5月9日